摘录:宗萨钦哲仁波切《佛教的见地与修道》

标准

我们一直都是不假思索地接受自我和它的模式,它们从开始就很健全,今天一样这么有力和根深柢固。但是依照佛教的哲学来看,任何事物都是由因、缘所产生的,因此,自我和它的模式,也只是经过不断训练、不断滋养的因、缘下所产生的结果。

传统性的见地就是不受任何理论分析系统影响的见地。这种见地以常识来接近真理,不牵涉到分析,它认为事物表现出来的状况理所当然地就是真实的状况。

“理论性的见地”就是以某一种特定的分析系统去看待心、现象和组成“实相”的其他部分。这种见地包括了多数主要宗教(这是指除了纯粹迷信、盲信外,某些智力分析系统的宗教),同时也包括了某些哲学体系与某些现代科学。

“自我”是一种误解,但却被当成了正确的见解,它只是一个幻相。根据佛教,“我”和“我自己”的这种持续感,既是无明,也是无明的结果。无明就是不明白,没看到全豹,你可能只见到片断、零星的东西,却不了解全盘的情况。

“无我” 表示自我并不是依照我们认定的方式存在着。对佛教的一个常见错误观念,便是认为佛教的目标就是要除掉自我,然而佛教真正教导的是,我们没有什么须要除掉的根本无所谓存在或不存在,有的只是我们认为自我存在的幻觉,我们相信并紧抓着这种幻觉,以为它是真的。

“自我”是根本无明,它是被误认为真实的一种幻觉。因此,凡 是从“自我”生起的一切,一定都是无明与幻觉。“自我”永远都设法
确定它自己的存在,这显示出它基本的不稳定。虽然充满了骄傲,但自我天生就缺乏安全感,永远都害怕失去它的本身、领域、所有物和关系,这一切在巩固它“存在”的信仰上都是必需的。

鼓动强烈的情绪是“自我”的另一种伎俩,我们用这种方法让自己感到很真实,在那一段时间中,我们暂时逃避了根本不安全感的内在焦虑。生气的时候,你大吼大叫,愤怒的原因和对象变得更稳固,这样便能回过头来确定你自己是稳固的;接着,你又设法报复,这让你的“自我”因为能延伸到未来而更确定了它的存在。“自我”觉得愤怒的痛苦,要比面对“自我”本身无实的痛苦来得小。

每当我们说到或想到“绝对真理”的时候,必须警觉到,我们是在相对的层次上,以概念来说或思考非概念的绝对真理。

有两种绝对真理:一种是真正的绝对真理;另一种是为了沟通所建立的绝对真理模型,这种模型是相对的。我们能讲、能思考的,只有后面这种模型绝对真理,因为真正的绝对真理超越一切概念,而我们却局限于概念之中。

在相对的层次上所建立的绝对真理模型,反映了“自我”的观点,否则我们无法了解它。然而,我们还是能够利用这样的模型让我们远离“自我”的观点,走向究竟。

我们经常没有觉知到自己的痛苦,误把微细的痛苦当成快乐;还有,如果剧烈的痛苦降低了程度,尽管它依然是痛苦,我们却把这种减轻的痛苦称为快乐。不明白痛苦的本性,让你不会留心痛苦的起因;直到痛苦严重到被认出来,再也无法挽回的时候,你就注定了承受剧烈的痛苦。

除非我们对现象有某种概念,否则那种现象对我们而言根本不存在。

“相信业”的意思,就是对你的行动和生活负起完全的责任。

如果昨天和今天的心完全一样,那么就不需要记忆;在这种情况下,你也不可能忘掉任何东西。无常和变易使记忆、遗忘和所有心灵过程成为可能。

“怀疑”与“发问”是发展真正信心与虔诚的优良基础,应该培养这种基础,而不是加以抑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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